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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及职能
海口市环境保护局行政编制15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其中:局领导3名,处级非领导1名,办公室6名(含工勤人员3名),环保规划科4名,污染控制科4名。 隶属单位有:海口市环境保护监察支队、海口市环保监测站、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海口市环保局信息中心。
办公室 科室职责和职权:负责党务、人秘、财务、后勤、计生和治安等勤务工作;组织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组织对下级的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
环保规划科 科室职责和职权:组织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生态规划和环境功能区;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组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拟定环保法规;负责宣教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志的认证。
污染控制科 科室职责和职权:监督实施全市污染防治工作;组织管理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污染源限期治理、清洁生产审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排污费征收、排污总量控制、环境统计等工作;调处环境污染事故与纠纷;负责环境信息、环境监测的管理工作;发放施工作业时间许可证;批准闲置或拆除污染物处理设施;审核污染治理资金补助和贷款;批准排放工艺尾气;监督管理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负责环保产业的技术认证的管理。
海口市环境保护监察支队 职责职权:现场监督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限期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污染治理防治设施运转情况的现场检查、监督;对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和取证,并提出行政处罚建议;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污染治理项目贷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到期贷款促还等工作。
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单位职责和职权:对本市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噪声、振动、放射性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进行常规性监测;收集、储存和整理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定期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上级监测站呈报本市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动态的技术分析报告;对本市各类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和各类排污申报数据进行监督性监测,建立和健全污染源监测档案,为污染源管理和排污收费提供依据;参加制订本市环境监测规划和计划,完成主管部门为进行环境管理所需的各项监测任务;负责本市环境质量评价,组织编写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本市环境监测年鉴;参加本市污染事件调查,负责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和环境统计的技术性工作;参加新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监测审查,污染治理项目的技术论证审查和“三同时”项目的竣工验收监测;开展环境监测技术研究;接受其他外委服务监测,受有关单位委托承担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单位职责职权:开展环境科学研究;编制环境保护、生态保护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咨询服务;开展环保工程的研究及技术开发。
海口市环境保护局信息中心 单位职责职权:环境信息采集、加工处理及研究、环境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环境信息产品研制与开发、环境信息咨询、环境影响评估、环境工程验收调查,实施“淘汰氟里昂”工作,协助实施“白色污染”防治工作。
海口市环境保护局电话联系方式
局办公室:0898--66774786
污染控制科:0898--66752107
环保规划科:0898--66752054
环境保护监察支队 支队办公室:0898--66743609 一队:0898--66759719 二队:0898--66757089
环境保护监测站 站办公室:0898--66772572
信息中心 中心办公室:0898--66756267 白色污染办公室:0898--66754132
环境科学研究院 院办公室:0898--66760669
环保投诉电话: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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